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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强强锦园防盗门锁住天台通道 住户称逃生难

  温州网讯 “顶层往天台的通道被人装上防盗门,24小时紧闭。万一发生火灾,往天台的逃生通道就被封死了。”最近,鹿城区南汇街道强强锦园有住户向代表在线记者这样反映。其实,通往天台通道被锁的现象,在温州高层住宅小区,并不罕见。面对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消防“暗雷”,谁应该尽到监管责任?记者对此展开调查。

  两扇防盗门截断通往天台的路

  强强锦园共有2幢大楼,1幢共有17层,2幢有16层。昨天,记者首先来到1幢顶层,打开常闭式防火门,记者很方便地登上大楼的天台。

  但记者却没能登上2幢天台。在顶层,两处通往天台的通道都被防盗门挡住。附近居民说,这两处防盗门分别由两个单元顶层的1601室和1606室业主所设。

  小区消防控制室位于2幢1楼。在消控室工作多年的孙师傅说,去年1楼大厅安装玻璃门时,两户顶层住户提出,由于大门敞开,不利于防盗,于是在通往天台的通道上设置了防盗门。

  “当时就有其他楼层的住户反对,天台属于小区的公共场所,用防盗门锁住通道,有私占公共用地的嫌疑。如果发生火灾,高层住户可能需要往天台逃生,所以这种行为还造成了消防隐患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区住户说,他们曾向消防部门举报,这两扇防盗门也曾被暂时拆除,但风头一过,防盗门又被重新装上。

  2幢1601室住户应女士对此回应:“小偷光顾的频率总比发生火灾的频率高吧。当时装防盗门是为了防小偷,不装肯定不行,我在物业那边放了备份钥匙,况且顶层也是空着,没有私用。”

  强强锦园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解释:“当时是因为住户反映有人在顶层随地大小便,同时考虑可能存在安全隐患,才装上防盗门。”

  然而,孙师傅的说法也不无道理:“要是真发生火灾,我要先去物业那里拿钥匙,再从逃生通道跑上去打开逃生门,怎么来得及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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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层楼房天台通道被堵是“通病”

  其他高层住宅小区也有类似情况。

  位于新城的豪都花园,共有12幢大楼,每幢有21层。各幢大楼通往天台的楼梯间整个被铁门锁住。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陈经理说,因为天台上的栏杆只有30多厘米,小孩子上去玩不安全,所以采用装铁门锁住通道的方法。

  在共有24层的正茂大厦,顶层的天台通道也被锁上;恒隆商务楼,记者乘电梯至顶层(17层)后,看到的也是铁门紧闭,需要在密码锁正确输入密码才能打开。

  同样位于新城的中天大厦,共21层。记者在该大厦顶层发现了两处通往天台的出口,一处门敞开,但出门后却是某住户的私人场所。而另一处出口的大门则被一个蓝色小锁锁上。

  在金庭花苑,通往天台处也有两处出口,一处打开,而另一处的木门则处于关闭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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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楼层间私设铁拉门汇车桥公寓竟达180处

  去年下半年,鹿城区五马街道曾组织力量,专项检查辖区内211个小区住宅高楼的消防隐患。

  五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永标说,问题最严重的当属汇车桥公寓。检查人员发现,不仅通往天台的门被人锁掉,而且不少住户还在各个楼层间私设铁拉门,美其名曰“防盗”。王永标说,他们当时安排了五六组工作人员,连续拆了三天,才把该小区内180多处楼层间铁拉门拆除完毕。

  “每一楼层间的铁拉门,都会阻碍住户通往天台。”王永标认为,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,大多是物业管理不到位所致。

  温州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建东说,对物业而言,如果发现消防隐患,能采取的办法只有三种:劝告、制止、上报。

  “现在我们有时还会与业主委员会商量,希望通过业主的力量解决问题。”周建东坦言,物业无法强行要求业主整改,执法的权力应当在消防等部门。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消防隐患问题不报,那肯定是物业的失职。但现在的问题是,往往是他们上报后,被认为是处置不力,还要面临罚款,甚至是法人代表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,让他们进退两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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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台通道被锁造成火灾伤亡有先例

 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物业修建科有关人士介绍,作为物业管理单位的上级部门,物业及房管部门只能对小区消防隐患的消除起到督促作用,而小区消防管理的主要执法力量应当是消防部门。

 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区分局有关人士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是消防部门执法的主要依据。

  “所谓防火防盗,防火在前,但总是有住户会以防盗为借口,私设铁拉门,阻断消防通道等。”该人士表示,因为火势是向上蔓延的,所以发生火灾时,人们应尽量往下疏散。但如果火势已经封住楼道,住在起火层上方的住户就可以向楼顶天台逃生,等待消防人员解救。

  今年7月11日晚11时30分,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紫荆佳苑小区一栋32层住宅楼电缆井发生火灾,造成7人死亡,12人受伤。此后消防人员在调查中发现,汉阳紫荆嘉苑小区失火单元天台的门是被锁死的。当地消防部门分析,火灾中伤亡最严重的20至22层住户,其中很多人发现烟雾是从下面冒上来时,就往上跑,想上天台避难,但天台被锁死了。

  《消防法》规定,高层平台属于消防平台,承担消防职能,可以当作直升机的停机坪,一旦高层发生火灾,市民下不了楼,天台是最佳的疏散、逃生地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也明确指出,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”。但遗憾的是,顶层住户擅自阻断通往天台通道,却是我市消防部门在高层建筑检查中发现较多的消防隐患情况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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